陳美玲委員:
你《關于恢復八甲白水瀑布正常自然流向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你反映八甲白水瀑布下游的電站是八甲白水梯級水電站(分三級開發)。該電站是經廣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批準立項,陽江市水務局(原水利局)批準初步設計。電站建成投產后由陽春市水利移民安置辦公室(電站業主)負責運行管理。因南方電網需要開發建設八甲抽水蓄能電站,白水梯級水電站已轉交給南方電網和陽春市人民政府聯營管理。抽水蓄能電站建成后,八甲白水梯級水電站不再運行。
經現場核查,八甲白水梯級水電站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建設,并不存在在該瀑布的中段左半壁開鑿引水渠,蓄意攔腰截斷水流引向電站渠道用于發電,人為毀滅瀑布的行為。如發現電站確實存在違反小水電規程規范的行為,我局會依法進行處理。
陽春市水務局
2016年6月27日
抄送:市政協聯絡科,市府辦建議提案科。
聯系人:羅素梅 聯系電話:773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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