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歡委員:
您在市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評選“陽春十大古建筑”豐富文旅元素賦能鄉村振興的建議》收悉。經綜合市檔案館、市住建局、市民族宗教局、市融媒體中心等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我市不可移動文物基本情況
全市現有不可移動文物238處,主要包括有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類別。經過全市各級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已經遴選了一批最具歷史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的不可移動文物,經過專家嚴格評審、逐級申報、各級人民政府公布,最終形成我市較為完善的不可移動文物體系。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獨石仔洞穴遺址和石望鑄錢遺址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有通真巖摩崖石刻、崆峒巖摩崖石刻(含古建筑)、劉氏家塾、藍氏宗祠、崗美輪水謝氏宗祠、崗美崧臺李公祠與擎柱李公祠、三甲龐洞河背范氏宗祠等7處;陽江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有春城文塔、雷芝楠祖居、湛氏雕樓等3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有那烏古橋、雙滘古廟等43處(其中有8個廣東省首批革命文物:陽春革命烈士紀念碑、霜降坪革命烈士紀念碑、牛山嶺革命烈士紀念碑、屯堡小學、永生堂、中共陽春縣特別支部舊址(松柏嚴氏宗祠)、中共陽春縣委領導機關舊址(潭水關帝廟)、雷芝楠祖居等);其它尚未列入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有186處。此外,還有屬我市的陽江市第一批歷史建筑20處。
二、我市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及成果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做到把文物保護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納入城鄉發展規劃、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不斷加強對文物普查登記建檔管理、搶救維護、修繕利用等基礎工作,全市文物的保護利用工作呈良好的發展態勢。
一是開展歷史文物的普查工作,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歷史文化內涵。我市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部署,從2007年至2011年,開展了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從2012年至2016年,開展了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對全市國有收藏單位可移動文物開展了調查、認定、信息采集和審核工作,并公布了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可移動文物名錄,出版了可移動文物普查成果精選圖錄《陽春市文物精品圖集》。2012-2019年,陽春市博物館對全市發現的全部摩崖石刻及部分碑碣進行拓片,出版了《陽春市摩崖石刻》;為促進新農村建設,2018年9月還由機構改革前的陽春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公布了《陽春市鄉村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和《陽春市鄉村可開發利用的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由各地進行開發利用。
二是加強不可移動文物的維修保護。鑒于我市經濟底子比較薄弱,文物保護經費緊缺的情況,我市積極爭取省廳的支持,每年通過立項向省廳申請文物維修保護經費,想方設法對文物進行維護。如已經完成對永寧飛來寺塔(50萬元)、船鋪村松園樓(50萬元)、湖邊志粹吳公祠(50萬元)、湛氏碉樓(50萬元)等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搶救性維護;目前正在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劉氏家塾(230多萬元)、藍氏宗祠(130多萬元)以及縣保春灣那烏古橋(50萬元)進行搶救性維修。
三是加強國家、省級文物的組織申報。2019年,陽春石望鑄鐵遺址成功申報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9年,陽春崗美輪水謝氏宗祠、崗美崧臺李公祠與擎柱李公祠、三甲龐洞河背范氏宗祠成功申報為廣東省第九批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四是重點做好石望鑄錢遺址保護相關工作。近年來,我市在石望鑄錢遺址的保護開發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一是利用陽江市財政資金80萬元啟動及做好石望鑄錢遺址保護規劃修編、視頻監控和圍欄保護設置等,確保了工作有序開展;二是積極組織配合做好規劃修編前考古調查、考古發掘等工作。2022年10月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啟動“石望鑄錢遺址調查與研究”項目,在遺址保護范圍外發現90多座古代窯爐,采集到少量唐宋時期瓷片及鑄錢石范。遺存分布范圍遠大于遺址保護范圍,遺存類型較此前發現更為豐富。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隊申請獲得國家文物局頒發的發掘證照后,2023年8月底進駐石望鑄錢遺址開展考古發掘取得階段性成果,并計劃2024年9月再次進駐發掘。
自2019年以來積極配合做好《陽江市石望鑄錢遺址保護條例》立法工作。陽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23年7月27日通過的《陽江市石望鑄錢遺址保護條例》,業經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23年9月27日批準,予以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五是完成國家、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已完成全部2處國保、7處省?!八挠小惫ぷ鳎ㄓ袡n案資料、有標志說明、有保護范圍、有管理機構或管理人員)。
三、我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及成果利用
目前,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廣東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和《陽江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我市正在組織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此期間,也會宣傳展示全市文物資源狀況,宣傳我市文物資源的特點、特色和優勢,以及與此緊密相關的文物保護利用。
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1. 第一階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主要任務是做好普查各項準備工作。
2. 第二階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務是實地開展文物調查,按照《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標準、登記表和著錄說明(試行)》要求認真做好文物數據和相關資料的采集、登記工作。
3. 第三階段(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目錄和數據庫,對普查數據開展質量審核,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普查成果之一,也包括了將全市不可移動文物結集出版,并向社會公布,以更有利于做好全市文物保護工作,促進文旅融合發展。
綜上,我市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不可移動文物體系,通過第三次及現在推進中的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已經并不斷完善對全市不可文物(包括古建筑)的資料登記建檔管理,同時,我市也在各級的支持下不斷做好不可移動文物的搶救維護、修繕利用等基礎工作。由于全市不可文物(包括古建筑)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基本在國家級、省級、陽江市級、陽春市級等不同的保護級別中得以體現和反映,結合我市實際,建議開展評選“陽春市最受網民歡迎的十大古建筑”,由我局制訂評選方案(草稿)提交給市政協討論修改完善,在古建筑中的古祠堂、古廟宇、古民居、古書院、古橋、古塔等類別中分別選取目前保存狀況較好的作為備選對象,通過旅游協會在網絡上進行發布,組織領導專家和網民按一定占分比例共同評選出10處古建筑,然后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并重點打造,在各個宣傳口徑中反復宣傳,在文旅產品中反復使用,讓世人了解陽春古建筑的無窮魅力,展現陽春的歷史底蘊。這樣,通過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共同努力,必將進一步促進文物保護,促進文旅融合,助力鄉村振興,促進陽春高質量發展。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市文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