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陽春市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進行審查的公示
2023-09-04 17:00:47
文章來源: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
根據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的審批程序,我局擬對陽春市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號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郵編:529600
聯系電話:(0662)7767955
傳 真:(0662)7767955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陽春市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入河排污口設置 |
建設單位 | 陽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
建設地點 | 污水處理站東南側的排水渠 |
編制單位 | 廣東省華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陽春市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入河排污口設置 建設單位:陽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建設地點:污水處理站東南側的排水渠,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地理坐標為東經111°48'58.987",北緯22°2'31.181"。 排污口類型:混合污水(生活污水+養殖廢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連續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建設規模:排放量900m3/d。 服務范圍:主要為陽春市崗美鎮輪水墟。 排放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單一級 A 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者。 |
主要內容 | 一、入河排污口設置可行性分析結論 (1)陽春市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位于陽春市崗美鎮輪水墟新興村南側,中心坐標為東經111°48′58.356″,北緯22°02′31.128″,污水站選址紅線面積1798.65m2,設計生活污水處理規模為900m3/d,處理后的尾水先排入污水處理站南側排水渠,通過排水渠匯入蓮塘河,入河排污口地理中心坐標為東經111°48'58.987",北緯22°2'31.181",納污水體為污水處理站南側排水渠。 (2)污水處理廠采用“水解酸化+AAO生化系統”處理工藝。 (3)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單一級 A 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者。 (4)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混合入河排污口所處為排水溝,匯入口蓮塘河未劃定水功能規劃,其下游匯入口輪水河的水功能區為農飲,水質控制目標為II類。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濕地以及魚類“三場”和洄游通道,設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態制約因素。 (5)本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在污水處理站東南側排水渠,最終匯入蓮塘河,根據報告前文分析,排水渠執行地表水Ⅳ類標準、蓮塘河執行地表水Ⅲ類標準。本項目正常排放情況下,尾水出水要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單一級A 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值,本排污口的設置有利于改善排污口所處水功能環境,減輕排水渠及蓮塘河的水質污染壓力,亦有利于全面有效的從源頭解決輪水河開發利用區(H0901101603013)水體污染問題,并為保障當地人民身體健康,促進輪水墟區域環境、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因此,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與水功能區管理要求是相適應的。 (6)輪水墟生活污水處理站進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及養豬廢水,不含難降解的污染物,污水處理站正常排放情況下,水質指標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單一級A 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值限值要求,根據本報告分析,預測河段水質滿足《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的要求,因此不會對沿河農田灌溉產生不利影響。 (7)本工程所在的輪水墟部分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周圍自然水體,最終匯入輪水河河。本工程實施后,通過對集鎮及周邊區域生活污水的收集,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單一級A 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值要求后尾水排放至項目東南側排水渠,對周邊水體質量起到正面改善作用。本工程建成后,可削減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381.06t/a、氨氮37.78t/a、總氮52.56t/a、總磷6.41t/a,可有效改善周邊地表水環境質量。工程建設對水環境的影響是正面的、有利的,滿足區域水環境影響質量改善目標的要求。 二、綜合結論 綜上所述,通過對本項目排污口設置論證分析,本項目建設將顯著地削減輪水墟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對于減輕水環境污染、改善水域環境質量、進而實現流域治理、保護區域內的生態環境、實現水功能區水質目標具有重要的意義。設置本項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納水域環境容量不足的制約;項目排污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對區域內農業用水等第三者權益影響較??;項目排污對所在區域地下水影響較小。因此,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中不允許設置排污口的七種情況,入河排污口設置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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