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喬連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的公示
2023-10-09 10:30:55
文章來源: 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陽春市喬連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陽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55號陽江市生態環境局陽春分局,郵編: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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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陽春市喬連墟生活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 |
建設單位 | 陽春市公共工程管理局 |
建設地點 | 廣東省陽春市八甲鎮喬連村委會 |
環評機構 | 廣東省華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位于陽春市八甲鎮喬連村委會,中心地理坐標為E111°28′32.332″N21°59′56.830″。項目總投資2985.81萬元,全部為環保投資。項目占地面積為831.84m2,主要構筑物為格柵渠、調節池、污泥池、加氯消毒罐設備基礎、一體化設備基礎等。項目處理規模為500m3/d,服務范圍為陽春市喬連墟范圍內,納污面積為0.6km2,覆蓋人口4500人,設計污水管網總長約為7.92km,重力流管管徑DN200-DN400,總長約7.91km。項目擬采用“預處理(格柵+調節池)+厭氧+缺氧+好氧+二沉池+除磷沉淀+濾池+紫外消毒”的工藝,污水處理站最終排放標準為《城鎮污水處理站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單)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值。項目勞動定員共7人,三班制,每班工作8h,年工作365d,均不在廠內食宿。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按照規范要求建筑材料的堆放應定點、定位,并設置擋風板,采取覆蓋防塵布或者防塵網、 定期灑水等措施降低揚塵影響,粉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測濃度限值。 (二)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時間與施工場所,盡量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減少同時作業的高噪聲施工機械數量,同時應采取臨時圍障措施,噪聲排放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 (三)施工期項目不設施工生活營地,施工人員如廁問題,利用周圍現有的設施解決,因此施工期產生的水污染物主要為施工廢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池、沉淀池隔油除渣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產生的開挖土石方部分臨時堆放于場地,用土工布或密目防塵網覆蓋,后期用于場區回填,多余土方用作綠化覆土;建筑廢物分類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運送至規定收納場地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處理。 (五)營運期項目產生的惡臭通過廠區內無組織擴散、綠化吸附及廠界綠化防護帶隔離等措施后,廠界無組織惡臭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修改單表4規定的二級標準。 (六)營運期污水經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采用“預處理(格柵+調節池)+厭氧+缺氧+好氧+二沉池+除磷沉淀+濾池+紫外消毒”污水處理工藝)后通過管道將尾水排入北側的灌渠后再匯入潭水河,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與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的較嚴值。 (七)營運期應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降噪、墻體隔音、減振、吸聲、消音等治理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 (八)營運期項目產生的主要來自污水處理系統排放的格柵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廢紫外線燈管、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廢柵渣、沉砂池沉砂及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污泥交由有處理能力的公司處理。危險廢物廢燈管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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