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入落實陽春市全域人居環境整治夏季攻堅行動部署要求,切實維護城區整潔面貌與良好公共秩序,陽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始終以“零容忍”態度重拳整治“牛皮癬”亂象。
【案件簡介】
8月21日,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陽春碧桂園、中興天麓、陽春大道、升平加油站、附城醫院等30余處建筑物及設施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張貼宣傳品的現象。
【查辦情況】
8月22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調查詢問,當事人對其未經城市管理部門審批、擅自在上述區域建筑物及設施上張貼宣傳品的違法事實予以承認。經查,該行為已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執法人員已依法出具《限期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恢復原樣,并繳納罰款。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當事人接受調查詢問)
(當事人組織人員開展清理整改行動)
(當事人組織人員開展清理整改行動)
下一步,陽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持續保持高壓整治態勢,堅決鏟除“牛皮癬”頑癥,以實際行動全力營造整潔有序的城區環境,為陽春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普法時間】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
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這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并處警告、罰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
【溫馨提示】
根治城市“牛皮癬”,需要你我齊參與。請廣大市民自覺抵制亂張貼,主動清理身邊廣告,積極舉報違規行為,共同擦亮城市容顏!舉報電話:0662-7766193(工作日上班時間: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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